1949年10月28日,王朴在大坪刑场英勇就义。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烈士母亲的金永华,从不居功,从不索取,生活俭朴,多次谢绝了党组织对她的特殊照顾。1984年,经过多次申请,84岁高龄的金永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夙愿,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继续为党的事业作贡献。
1945年7月,王朴根据中共南方局青年组的指示,回乡为党办学,开辟农村工作据点。金永华信任儿子和他的朋友,很快就同意了儿子的办学计划。
1946年夏,内战全面爆发。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农村据点,扩大办学影响,王朴向母亲提出,买下逊敏书院的校址,将小学办成中学,金永华支持了儿子的决定。同年秋,莲华中学在逊敏书院正式开学,共产党的工作据点随之转移到莲华中学。
次年9月,中共重庆北区工委成立。这个学校从此成为中共在江北县、北碚部分地区的司令部,成为培养干部的“红色摇篮”。此时的金永华实际上已成为这个集体的一员,大家都尊称她为“伯母”。
1947年秋,中共川东临委根据中央决定,在上下川东地区发动武装斗争,以配合人民解放军的战略进攻。开展武装斗争需要大量活动经费,王朴便与母亲商量筹资之事,希望她能同意把田产变成现金借给共产党用。
经过王朴的动员,从1947年冬至1948年夏,金永华陆续变卖了江北县复兴、悦来、仙桃、静观及巴县鹿角、长生等地的1480多亩土地和市区部分沿街房产,折合黄金价值近2000两,全部存入中国银行,由会计主任、共产党员杨志保管,交付共产党支配使用。
在王朴牺牲后一个月,1949年11月30日,重庆解放。邓小平听到王朴及其母亲金永华变卖田产资助革命时,当即指示,借用王家的款项要在解放后如数归还。1950年春,在重庆各界妇女庆祝解放的大会上,王朴烈士的战友黄友凡代表党组织向金永华表示感谢,并郑重地向她呈上一张中国人民银行的巨额支票,但金永华拒绝了。
她说:“我把儿子献给党是应该的,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党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
金永华的这“三应该三不应该”,感动了无数人。最终,这笔钱成了重庆市妇女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基金。
在金永华89岁高龄时,她还抱病将妇女互助会留下的5处房屋契约、3万多元现金,还有几千斤粮票,全部交给市妇联,请组织把它管理好,作为她对妇女儿童事业最后的奉献。
(记者 何春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