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在海拔2000多米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白乌镇,一辆“车载便民法庭”的屏幕上,播放着“司法护航古树回林”移栽仪式的普法小视频。
“我问青山何时老,青山问我几时闲?……”来自巫溪县人民法院的干警杨木一对围坐的彝族等族群众,宣讲起古树名木的分级和标准等方面的知识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巫溪法院为何千里迢迢赶赴相距1200余公里的盐源县?原来,位于凉山州西部的盐源县是四川的森林草原大县,森林覆盖率达57%以上,有黄葛树、胡桃等上百种古树名木。2017年至2022年,石某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在重庆市巫溪县、四川省盐源县和会理市盗挖大量黄杨树棵(含百年以上的古树14棵,最大树龄超300年)。
今年3月,巫溪法院审理该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后,随即对涉案古树进行抢救性移植,移交329棵黄杨木等树木给盐源林业和草原局。
“黄杨木俗称‘千年矮’,是独特的景观树种。”巫溪法院刑庭庭长黎勇介绍,黄杨木的种植有着严格的区域和海拔等限制条件,为保护案涉黄杨木等树木不致灭失死亡,此次巫溪法院与盐源法院强化司法协作,签署古树名木司法协作协议并进行普法宣传,加强对名木古树的保护力度。
签署会上,两地法院就案涉黄杨木移植后的生长与维护情况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下一步,双方将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方式,除联席会议等机制外,还将与当地林业、环保等部门研究制定保护方案,实现“一树一策”,为川渝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张永清 杨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