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基层治理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程,需要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党建统领,把“千条线”拧成“一股绳”。要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真正把党的领导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和治理效能。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向心力。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机制建设任务,创新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实现形式,把基层治理主体结合到一起,把各项治理活动、治理资源、治理功能聚集到一起,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强化组织引领,提升凝聚力。要按照一网格一支部原则全面建强社区党组织体系,通过党建统领社会治理“五级联动体系”推动组织优势延伸覆盖,形成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微网格党小组的组织架构,实现党组织网格与社区网格深度融合,构建起党建统领社区治理一体化统筹机制,确保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社区的每个角落。三是强化服务引领,夯实支撑力。依托社区治理中心、三级党群服务中心等,推行“社区服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一体化平台,不断健全城乡社区党建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警网融合,用“小网格”汇聚“大安全”。探索创新“网格+警格”深度融合的治理模式,就是要积极整合党务、居务、警务等资源力量,健全完善网格治理体系,做到“矛盾格中解、平安格中建、服务格中办”,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一是力量融合聚合力。深化“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依托社区“大党建”工作机制,建立以社区民警为核心的社会治理团队,在社区综合治理中心的统筹下,常态化开展治安要素采集、社区巡逻防控、风险隐患排治、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安防宣传等社会治理工作,做到人员融合、业务整合、力量聚合,促进基层治理模式由“单打独斗”向“联动共治”转变,确保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逐步增强。二是信息融合促畅通。构建纵向区—街镇—社区—网格四级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建立矛盾纠纷、风险隐患自下而上的排查梳理和自上而下的交办督办闭环机制,分层级组织实施社会治理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资源整合、综合研判、督察督办等各项工作,形成“上面千条线、落地一张网”的基层治理格局。三是服务融合增效能。服务是最好的治理。深化警务“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下放各类高频政务权限,赋予社区民警前置审查权力,推动社区“警务”“居务”上门帮办、代办“下沉式”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难题。
坚持科技支撑,以“关键变量”撬动“最大增量”。用科技赋能基层治理,是大势所趋。一是建强“城市大脑”。坚持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为统领,着力推动基层治理领域标准化智慧化建设,加快推动基层治理领域数据大集中大融合,深化综治信息系统实战应用,不断拓展系统功能,通过数据汇聚、数据共享、数据融合,持续提升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预判、资源统筹调度、行动人机协同能力,真正形成一网统揽、一网统管、一网统办的智慧治理体系。二是夯实“智慧细胞”。以智慧小区、智慧社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基层治理新基建建设,大力推进5G网络、物联网、数据中心等建设,提升社会治理中心整体效能,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用好基层治理智慧云平台,不断完善“基层细胞”智能化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三是灵敏“智慧末梢”。以“雪亮工程”建设为牵引,不断深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应用,大力实施“智能安防社区”工程,加强智能门禁、人脸识别、智能检测感知系统建设,拓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在社区治理领域的应用场景,增强末端感知力。
坚持共建共治,将“独角戏”变为“交响曲”。社区治理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社会化”共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是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建构的动力支撑,要激发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主体多样化、多渠道、多层次参与社区治理,以共建共治、各尽优势破解社区治理中的难症顽疾。二是“多元化”共治。按照“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解”的原则,聚焦社区治理中心工作、社会关注热点、群众普遍需求,探索创新基层自治载体,搭建居民议事厅、“乡里茶谈”等平台,鼓励“两代表一委员”进田间进院坝开展社会治理民主协商活动,最大限度集中民智、激活民力、凝聚民心。三是“活动化”聚力。要强化以文化人能力,引导组建社区自办文体团队,培育文体活动能手,组织开展惠民电影、坝坝舞等文体活动,书画鉴赏、传统艺术展演等文艺活动,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
(作者系中共綦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