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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7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入职“扣证件”,这种毛病不能惯

冯海宁

  七月,正值应届毕业生就业入职高峰。近日,有毕业生反映入职时遭遇“扣证件”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回应,“扣证件”为典型的求职陷阱,遇到这种情况请果断拒绝。

  那么,部分用人单位为何要扣押劳动者相关证件?某用人单位的解释是“担心员工说走就走”。在这类用人单位看来,公司付出了培养员工的成本,员工一旦“翅膀硬了,就会飞走”,于是通过“扣证件”来拴住员工,防止其跳槽。这其实是一种霸王条款,以扣证的方式干涉劳动者的选择。

  有的劳动者,或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误以为用人单位的要求合理合法;有的劳动者,由于缺乏职场经验,被用人单位的花言巧语所忽悠;还有的劳动者,因为工作难找,对愿意录用自己的单位言听计从。殊不知,用人单位“扣证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会为后续一系列矛盾埋下隐患。

  譬如,有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拒还扣押证件,双方最后走上法庭;有劳动者因为职业资格证书被原单位扣押,一直找不到工作。可见,“扣证件”给劳动者带来了不少麻烦和风险。劳动者只有果断拒绝用人单位“扣证件”的要求,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入职“扣证件”,这种毛病不能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也就是说,其一,用人单位“扣证件”属于违法行为,该查处就要查处;其二,对该行为依法处罚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显然,对“扣证件”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处罚,让用人单位付出沉重代价,才能使其不敢再犯。

  依法治理“扣证件”,既需要劳动者提供线索,也需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比如,深入用人单位走访职工,了解有没有“扣证件”现象。同时,还应开通多种举报渠道,鼓励劳动者举报“扣证件”行为。尤其在每年就业入职高峰期,还可考虑对用人单位“扣证件”等职场乱象进行集中查处整治。

  此外,从各地劳动仲裁机构到人民法院,也要对“扣证件”说“不”。相关部门只有多作为,用人单位才能少“钻空”,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应有保障。这里也要提醒某些用人单位,“扣证件”绝不是“留人”的正确手段,只会违情又违法,最后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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