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四川省重庆船厂副厂长、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何玲君同志,因病于2023年7月13日逝世,享年104岁。
何玲君,女,汉族,江苏靖江人,1918年10月生,1944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4年2月至1946年11月江苏省靖江县候河区虎河镇国民小学教师,靖江县候河区候河乡乡长,靖江县候河区区署调解干事、股长;1946年11月至1949年4月华中区党委党校学员,“山海工作团”工作组组长,豫皖苏八专署公安局科员,河南省汝南县公安局秘书兼审讯股长;1949年4月至1950年2月十八军后勤部政治处干事,四川省富顺县公安局副局长;1950年2月至1956年8月西南运输公司保卫科副科长、人事科科长,四川省交通厅内河政治处宣传科副科长,四川省交通厅航运训练班班主任;1956年8月至1962年10月四川省河运技术学校校长;1962年10月至1981年8月四川省重庆船厂副厂长;1981年8月离职休养。1983年12月提高享受副地(专)级待遇,2015年8月提高享受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2021年6月提高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