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重庆红岩汽车弹簧厂副厂长、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李光善同志,因病于2023年2月23日逝世,享年102岁。
李光善,男,汉族,河南确山人,1921年10月生,1938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光善同志1938年12月至1940年1月河南确山县县委交通员、留守处公务员;1940年1月至1941年1月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七团宣传员、独立团政治处战士;1941年1月至1946年1月新四军第五师四团班长,特务团警卫员、副政治指导员,十四旅四零团政治指导员;1946年1月至1949年6月中原野战军一纵队一旅三团政治指导员、华中军区独立旅三团政治指导员,华东野战军一纵队独立师三团副政治教导员,华北野战军十三纵队三十七旅三团宣传队长、政治教导员,华北军区六十一军一八一师五四三团营长;1949年6月至1952年11月西北野战军十八兵团五四三团营长,川北军区遂宁分区警卫营营长,基干二团副政委、基干五团政治处主任;1952年11月至1955年11月重庆建设机床厂组织部部长;1955年11月至1958年5月重庆工业局劳动工资科科长;1958年5月至1979年9月重庆汽车配件制造厂车间主任;1979年9月至1983年12月重庆红岩汽车弹簧厂副厂长;1983年12月离职休养。1984年10月提高享受司局级政治、生活待遇;2015年8月提高享受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2021年6月提高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