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周尤)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公共法律服务不能缺位。市人大代表、重庆百君(荣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晓莉,对此十分关注。
杨晓莉介绍,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区县已在区域中心、镇街、村(社区)分别设中心、站、室(点),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社区设工作站,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村(社区)设工作站。
杨晓莉了解到,农村实有常驻居民少、社会关系简单、矛盾纠纷较少,依托村(社区)设工作站基本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但城区实有居民多,甚至1个小区的人数就超过1个农村社区总人数,社会关系复杂,矛盾纠纷也突出,法律服务需求更大。
“工作力量也不够强,离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有效覆盖还存在差距。”她调研发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主要是依托社区设公共工作站,同时由社区聘请1—2名法律顾问,以社区为单位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但城区居民集中,一个社区通常有几十上百个小区,仅靠社区聘请的法律顾问,无法有效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
杨晓莉建议,不仅要推行法律顾问进社区,还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统一出台政策文件,建立城市小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末梢,补齐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短板,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