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今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即将正式启动。
根据工作方案,目录外6类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包括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新通用名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品等。
与去年相比,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新增了儿童药品、仿制药品等。其中,儿童药品范围应在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的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中,仿制药品应在两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中。
截至目前,国内共有60余种罕见病用药获批上市,其中40余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涉及25种疾病。
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可以申报今年的医保谈判,申报药品的说明书适应症中要包含有《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所收录罕见病。
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过程中,药品谈判的“灵魂砍价”备受关注。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就药品支付标准进行磋商,并根据结果直接决定该药品是否能进医保、以什么价格进医保。2021年,经谈判进医保的目录外独家药品有67个,平均降价61.71%。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原则上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为2年。协议期满后,对协议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出与谈判前企业提交的预算影响进行分析对比,按差异程度降价,并续签协议。
此次工作方案首次提出,拟纳入医保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报价不能高于申报截止日前2年内有效的省级最低中标价和申报时提交的市场零售价格,并将报价与医保支付意愿进行对比;对于通过竞价纳入医保的非独家药品,取各企业报价中最低者,作为该种药品支付标准。
有专家表示,这将更加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对药品使用结构和市场价格机制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