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落实好一“小”一“大”着力推进成渝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新模式牵住乡村产业振兴“牛鼻子”要抓好五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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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落实好一“小”一“大”
着力推进成渝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
探索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新模式
牵住乡村产业振兴“牛鼻子”要抓好五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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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04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线调研

探索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新模式

重庆三峡银行课题组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成项并进行具体部署,为推动金融资源更好服务乡村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农”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乡村需求、市场主体、客户项目、建设周期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对金融服务模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最近,重庆三峡银行课题组在开展1000户农民问卷分析的基础上,现场走访12个区县的农业农村委和发改委及乡村振兴局,同时选取12个乡镇与100多名乡镇领导、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致富带头人代表开展访谈,重点就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现状进行了总结探讨,梳理了一系列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新模式,将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探索“银行+山地旅游+康养产业+农业经营主体”模式。通过银行注入信贷,支持山地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带动周边新型农业主体、进而推动小农户向现代农业过渡,实现金融助力旅游、康养、产业和农户多元化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主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抢抓国内消费水平提升机遇,充分利用和发挥山地自然优势,大力发展山地农业、山地旅游、山地康养,大胆探索金融助力农业、旅游、康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融合综合发展特色道路,实现“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互相支撑,并成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绿色贷款、康养产业贷款项目和农家乐信用贷、民宿信用贷及农村房屋抵押贷、门票收入质押贷等多种方式,创新信贷服务产品,提供金融支持帮助。

  探索“银行+乡村振兴建设集团+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村民小组+农户”模式。政府牵头设立县级、乡镇级乡村振兴建设集团化公司,通过股权投资、联营、合营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乡村振兴建设集团、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或村民小组和农民多层次经营主体的合作框架。银行与乡村振兴集团“总对总”建立合作关系,为框架体系内各经营主体提供信贷资金、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财务咨询等“一揽子”综合化全方位金融服务。通过组建多层级的市场化经营主体,集成区县、乡镇、村社力量,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激活农村沉淀的土地、林地、圈舍等资产,以市场化方式进行信贷融资,克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缺乏抵质押担保物、财务管理不规范、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问题。

  探索“政府+银行+财政性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模式。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根据乡村战略规划、招商引资等多渠道信息,设立区域重点农业项目、专业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精品农业产品等方面的经营主体名单,并针对名单内经营主体设立财政性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和商业银行各分担信用风险的风险分担模式,有效解决银行“拒贷、慎贷、不敢贷”问题。政府要利用信息优势搭建起企业和银行沟通平台,有效解决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信贷资源错配,让资金投入到政府支持、经营良好和风险可控的优质企业。通过构建3个“1/3”的风险分担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调控和功能作用,缓解金融信用风险,增强银行信贷投放意愿。

  探索“政府招商引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银行资金配套+农业经营主体”模式。政府负责制定土地、产业规划,监管土地用途,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大型连锁超市、商贸企业,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产品定价和销售渠道等,引进大型工业企业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生产,银行开展同项目主体建设配套贷款支持。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解决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宜机化改造、高质量农产品生产对资金投入、科技投入需求量较大的难题,大型商贸企业、工业企业资金实力强,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帮助企业客户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探索“银行+龙头企业+农业服务公司+农业产供销经营主体”的“供业链”融资模式。银行要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围绕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订单贷和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质押等信贷产品,为龙头企业上、下游经营主体客户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利用发展迅速的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创新符合“互联网+”农业未来发展趋势的金融产品。根据农业产业链供需信息、生产信息、购销合同等信息资料,研判经营主体经营真实性和资金需求量,按照符合“资金跟着市场走”的商业信贷原则,创新开展信用贷、订单贷、应收账款质押贷、存货抵押贷等信贷服务。

  探索“政府+银行+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保险金融机构要紧跟“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主流市场,大力发展和推广农业成本保本保险和收益保险等特色保险金融服务产品,政府提供保险资金补贴,银行“见保即贷”,合力为新型农业主体提供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风险分散和收益保障作用,通过保险金融服务产品保障农业主体收益,进而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在该模式下,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经营户等小微型农业主体可以通过保险保障获得银行贷款支持。通过加强银保合作缓解农业弱质性问题,实现银保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助力“三农”发展。

  探索“政府+银行+多层担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政府要牵头搭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市)级再担保+省(市)级农业担保+区县农业担保”的多层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增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承受和分担能力。银行要“见担即贷”,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服务。通过这种模式,有效解决“农业弱质性”和“农业融资担保政策性、公益性”叠加的低收益、高风险问题,集成中央、省市和区县财政资金力量,构建层次丰富、多级联动的风险分担体系。

  (课题组成员:姚姜军、姜勇、王蘅、岳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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