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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重庆日报第一时间转发直播。为给热切关注政府工作报告的网友们提供一个与代表委员“直接对话”的平台,从今天起,本报就网友们热烈讨论的话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与之互动。
网友“A一票难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我想知道普惠托育是什么意思?多孩家庭能享受到什么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学校校长刘希娅:
普惠托育,是2021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的发展服务体系,指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提供的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托育服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通过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减少家庭生育和养育成本。这是时代的进步与需求,也是一项鼓舞人心、令人振奋的民生工程,期待尽快全面落地实施。
当前,我国存在托育服务需求量巨大和托育服务供给能力较弱、社会化托育服务缺口较大的现实矛盾。在现行生育政策背景下,优先满足具有普遍性的托育需求就成为现阶段当务之急。对此,我们要尽快构建起生育友好型社会,持续保障托育服务供给,增加普惠性托育园的数量,提升托育机构的水平。同时,可以通过延长女性产假、增加男性护理假、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等政策措施,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为一体的普惠托育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静: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亟需形成与之适应的新的政策导向。然而,由于我国现行的一些政策制定于“前三孩时代”,未充分考虑多孩家庭规模因素,在公共服务、政策限制等方面对不同的家庭规模实行“一个标准”,与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产生了“不适应”。
个人建议,以家庭规模作为公共政策制定依据,如将“多孩同校”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引导各类服务供给尽快破除“三口之家”的思维惯性,探索更具倾斜性的“多孩家庭”服务供给,在购房资格、优惠税费、贷款资质等方面对多孩家庭提供差异化待遇,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多孩家庭的支持。
(记者 何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