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155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决定》已于2026年9月23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强市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就大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创新强市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准确把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和加快推进“六区一高地”建设,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培育和发展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为主题主线,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根本路径,以数智赋能、人才引领、体制变革为核心动力,以“203060”重点攻坚突破体系为抓手载体,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创新驱动发展轨道。
到2030年,基本建成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强劲、现代化产业引领作用突出、创新要素集聚效应显著、全社会创新活力迸发的创新强市,成渝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科技强国建设重要战略支点。
二、全面落实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迭代优化市域科创布局。迭代升级“416”科技创新布局,加快打造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四大创新策源地,重点突破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先进计算与新型软件、高分子与复合材料、精准医疗、高端装备材料、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等优势领域,梯度培育网络通信、创新药物、现代农业、绿色建造、资源再生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新型生物材料、先进光电与量子材料等潜力领域。大力开展具身智能、量子科技、新型脑机接口等前沿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场景创新,聚焦低空空域管理、“车路云网图”一体化、智慧铁海联运、生物能源等打造一批新领域新赛道应用场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以金凤、嘉陵江、明月湖、三峡四大重庆实验室为核心、以龙头链主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的创新平台体系能级,高标准建设以成渝中线科创走廊为主轴、西部(重庆)科学城和两江新区科创城为极核、串联全市科创平台和园区开发区的市域科创走廊,形成“一廊引领、多点支撑、全域联动”的市域科创走廊体系。
(二)聚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416”科技创新布局与“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深度融合,对接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任务,深化“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推动“四侧”协同,促进“四链”融合,实施3大主导产业能级跃升、3大支柱产业提质发展、6大特色优势产业加速壮大、18个“新星”产业突破攻坚行动,打通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道,促进自主研发技术产品推广应用,一体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培育更多支柱性先导性产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计划,围绕“203060”重点攻坚突破体系,构建“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攻关体系,建立“政府组织推动+企业主攻发力+重大平台支撑+高校科研机构联动”一体协同创新机制。
(三)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加快建设“两院一湾”,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集群。高标准建设西部具身智能产业重要集聚地,加快构建国内领先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加强人工智能全栈技术创新,突破基础软件、模型算法、群体智能等核心技术。强化科学大模型、科研智能体建设应用,推动基础科研平台智能化升级,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未来实验室”,提升跨模态科学数据处理和高可靠科学假设生成能力。优化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全域全时全场景体系,实施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智渝赋能”计划。
(四)全力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探索建设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改革重点实践场景,实施“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倍增行动,迭代完善“渝跃行动”和新重庆引才计划。完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体制机制,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构筑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载体矩阵,做强新型孵化平台,着力打造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提质发展大学科技园、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大力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产业中试平台,高质量建设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成渝地区)。健全科技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机制,围绕研发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工程技术、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领域打造高水平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完善“种子—科创—产业”全生命周期股权投资体系,更好发挥产业投资母基金引导带动作用。迭代实施企业上市“千里马”专项行动,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三、凝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体制机制,完善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实施机制,科学设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督导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聚焦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式推进、闭环式管理,有力有效落实各项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完善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提高科技创新投入效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研发创新宽容失败、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创业投资尽职合规责任豁免制度。
(三)强化法治保障。市、区县(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聚焦堵点、难点问题,推进先行先试立法和创制性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科学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创新强市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积极履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及时制定、修订、废止涉及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创新强市建设的有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