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廖雪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经验清单》),重庆有7项经验做法入选,涵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给予招标投标支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明确专项成本列支依据、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宣传交流等内容。
例如,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重庆有两项经验入围:一是将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纳入《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将智能建造工作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文件。
在给予招投标支持方面,重庆对在招标文件中对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提出明确要求,作为招标择优因素。
在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方面,重庆要求试点区县、示范企业每年组织实施2个以上试点项目,推动智能建造技术的体系化应用,2023年已落实17个试点项目;要求全市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概算投资大于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要求选用智能建造技术推广目录相关技术。
在明确专项成本列支依据方面,重庆对政府投资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允许在核准投资估算和工程概算时列支智能建造相关专项成本。
在建立工作机制方面,重庆组建4个智能建造专项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应用推广组、产业引育组、人才培育组,共同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