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4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加快我市孵化载体建设发展,市科技局已启动2023年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可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据介绍,申报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分别符合《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其中,运营机构的注册成立时间和实际启动运营时间均应在2022年4月1日之前。需注意的是,同一运营机构不能以同一地址同时申报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重庆市众创空间。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后,科技主管部门将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再将推荐的运营机构申报材料于5月20日18时前报送至重庆孵化器协会。市科技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申报相关详情,可登录市科技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