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庭审中,劳动者能否将仲裁请求由经济补偿变为赔偿金?
答:《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用人单位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依法裁决或者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辩论终结前或者人民法院一审辩论终结前将仲裁请求、诉讼请求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变更为支付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