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与企业约定竞业限制,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解除竞业限制?
答:《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待遇会不会停发?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领金期间是可以灵活就业的。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