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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科技创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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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07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技工作者法治知识精要

民法的基本原则对科技创新活动是否有约束力?

  编者按>>>

  近日,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南政法大学编著的《科技工作者法治知识精要》正式出版发行。该书分为民商事法律、知识产权、刑事法律、科技政策、程序法五个部分,总结、选取了科技创新活动中可能面临的150个法律和政策知识问题,简洁明了地开展法治知识普及,是广大科技工作者提高法治知识、依法开展科技创新的辅助图书。本报从今日起刊发该书部分内容,供读者学习。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集中反映民法之社会与经济基础,贯穿于民事立法、司法、守法及民法学研究始终,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和衡平作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是高度抽象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是民法精神实质之所在。

  《民法典》规定了六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分别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司法与民事守法活动的始终。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也应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涉及民事活动的部分。例如,科技工作者签订技术合同,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在合同中充分表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在约定技术合同的具体内容时,双方还应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分配权利义务,所约定的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还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总体而言,民法的基本原则对科技创新活动同样具有指导效力与约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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