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业打响人才争夺战 股权激励成常态创业问答“996”工作制严重违法
第08版:科技创新·人才
上一版 下一版  
汽车业打响人才争夺战 股权激励成常态
创业问答
“996”工作制严重违法
     
 
重庆日报 | 重庆日报农村版 | 重庆科技报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 年 08 月 3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业问答

  问:四川籍在渝创业者,能否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可以。借款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1.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或为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注册登记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3.创业项目必须位于重庆市辖区。4.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申请人如果为小微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14个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万州区、开州区、黔江区、彭水县、武隆区、丰都县、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秀山县)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250BP。其余区县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以个人向创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申请。(来源: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

3上一篇  下一篇  
 
《重庆科技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 邮编:400013
技术支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