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答: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如果确实属于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用人单位应该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
问: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停工留薪的期间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所在地区确定,停工留薪的时间应该自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时开始计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做完伤残等级鉴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其伤残等级享受伤残待遇。
问: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答: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作者: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霏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