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022年4月中旬,事主张女士(54岁,某外贸企业高管)接到一个自称是张某(市国资委处长)的微信好友申请,其称常用的微信号单位有备份,不便交流,需要添加私人号。两人寒暄几句后,对方称自己在开会不便操作,交给事主比较放心,张女士表示愿意帮忙。对方称有笔用于竞标的85万元需要打到张女士的账户过渡,还称这是私事,切不可外传。张女士让自己的弟弟代为操作,对方发来一个向弟弟账户转账的截图,经查并没有到账,对方称大额跨行转账需24小时到账。对方称耽误事了,张女士主动提出可以垫资,张女士的弟弟筹集85万元后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对方称用户名错误没有收到该笔资金,请张女士拿出手头的钱应急,其余的自己想办法,张女士将20万元转到了新的指定银行账户中。操作期间,张女士多次提出电话沟通,对方均以开会为由拒绝,并发开会照片佐证。第二天,对方说还有30万元资金缺口时,张女士才发觉被骗并报警,共计损失105万元。
作案手法:第一步,假冒身份,取得联系。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后,假冒领导干部身份添加受害人微信。第二步,发送虚假转账截图,获取信任。诈骗分子以资金周转、借款或者代转账等理由,以自己不方便出面、正在开会为借口,称已经向受害人打款,并发送佐证截图。第三步,提出垫资要求,达到诈骗目的。受害人若未核实钱款是否到账,便会立即实施转账,从而上当受骗;若经受害人核实未到账,诈骗分子会以延迟到账为由,不断催促受害人帮忙垫资,以骗取钱财。
防范提醒: 1.不要在未经核实下随意添加社交平台好友,不要轻易相信涉及经济往来的要求。2.转账之前一定要多方核实对方身份。主动致电或当面核实最为稳妥。3.不要轻易相信“已转账凭证”截图,实际到账才是“入袋为安”。
(来源:重庆市反诈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