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招聘会开启金秋招聘月启动  提供5000多个岗位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补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2000余个岗位广告
第08版:科技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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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招聘会开启
金秋招聘月启动 提供5000多个岗位
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补偿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2000余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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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案说法

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补偿

  案例

  2011年10月,杨某经人介绍入职A公司,双方口头约定杨某在出租房内为某工地工作人员制作午餐,每周一至周六中午工作三个小时。2020年8月17日,A公司通知杨某解除劳动关系。后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解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A公司解除与黄某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来源:重庆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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