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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12条措施鼓励高校女性科技人才创新
重庆交大教授获“2021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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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0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出台12条措施鼓励高校女性科技人才创新
■培育巾帼科技创新工作站点100个 ■培育巾帼科技人才团队50支 ■鼓励各高校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

  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杨铌紫)日前,市妇联联合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印发了《重庆市高校巾帼科技创新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建设、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出台12条措施,激发高校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方案》是全国首个针对高校女性出台的科技创新领域政策。

  在推进巾帼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我市将打造巾帼科创工作室,以高校重点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为主要依托,推进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巾帼创新工作室等建设工作,培育巾帼科技创新工作站点100个。共建巾帼科创协同体,鼓励支持高校探索建立巾帼科技创新攻关团队、巾帼科创合作组织,在重大课题项目中“揭榜挂帅”,创建巾帼科创协同发展联合体。

  在加强巾帼科技创新人才建设方面,重庆将实施科技人才培育,建设高校创新创业研究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实践研究,建立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培育巾帼科技人才团队50支,鼓励高校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科研专项。同时,要促进科技人才交流,设置高校双创资源配置中心,组织高校女科技工作者,参加“女科学家论坛”“女科技人才专题研修班”等活动。

  在加快巾帼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将强化科技转化服务,打造科技研发创新中心,深化科学实验,建设高校特色园,探索“实验室+试验场”模式,聚集巾帼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举办女性创新创业大赛、高校专家科技助农、女企业家项目对接等活动,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加速科技转化。

  在优化巾帼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方面,《方案》提出,要培树先进典型,推荐女科技工作者团队和个人参加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等推荐命名活动,提高高校女科创工作者入选比例。要创造发展环境,鼓励各高校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资助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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