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家庭教育从来都不是父母双方的“搏击”,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需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外部支撑,更需要父母双方内部配合。
缺位现象的背后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竞争的加剧,父亲承担“养”的责任日益加重,父亲更多时间忙于工作,陪伴孩子的时间逐渐减少,自然而然家庭教育结构逐渐向母性教育倾斜。
除此之外,“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加剧了缺位现象的发生。部分家庭认为,养育子女就是母亲的责任,忽视了父亲在家庭教育结构中的作用。
“我妈快乐,全家快乐”的热潮居高不下,玩笑背后诠释出母亲在家庭教育结构的主导作用,部分父亲也将缺位现象归咎于此。
父亲是孩子成长中
不可缺少的角色
当下,短视频应用成了人们热衷的消遣方式,短视频内容也在深耕垂直的发展中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然而,一些逐渐“娘化的”视频内容引起部分家长的担忧。
一项关于“父性教育”的缺失对幼儿性别角色发展影响的研究显示,父性教育的缺失对幼儿性别角色概念、观念以及幼儿行为发展存在一定影响。父性教育的缺失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位置(离异、单亲家庭)的缺失,另一方面是角色(缺乏父性教育,以母性教育为主)的缺失。
研究显示,3至6岁是儿童的性别认同关键期,孩子的模仿能力最强,语言能力、肢体动作、好奇心在引导下将得到发展。然而,父母的性别差异会产生不同的教育效果。男孩子在4岁以前缺乏父性教育会弱化他的攻击性,倾向于女性化;女孩子在5岁以前缺乏父性教育,会在青春期与男孩交往时表现出焦虑、羞怯或无所适从。
性别概念的认同常常在性别角色观念、行为上表现出来。对男孩而言,喜欢模仿父亲的一些言行,是对父亲的认同和获得自己性别的认同,父亲的言传身教会让其习得男性化的性格特质;对女孩而言,她会从父亲对母亲的爱,来认同和接纳自己的女性身份,学习同异性接触和交往的经验。
青春期的孩子处于辩证思维萌发阶段,在认知上存在片面性,他们一方面渴望尊重,另一方面又不愿顺从,矛盾的心理让他们产生试探、违反一些规则与边界的行为。而父亲正确的引导与教育,会给他们建立更为具体的更为细化的规则感与边界感。
家庭教育需要合力促进
《家庭教育促进法》倡导以人为本,重视未成年人发展规律,尊重其参与家庭事务的权利,并提出明确的方法,“亲子养育,父母共同参与、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亲子共成长”。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本身应该形成一股合力,良好的家庭分工并不一定各司其职,在“养”“育”的大工程中,决不是“男主外,女主内”的简单划分。《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是父母”,父母既有自己独特的作用和优势,又共同承担着家庭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父母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双方应共同参与,发挥双方作用。”在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中,父亲的教育作用是任何人不能代替的,“养”不仅仅是父亲一个人的责任,“育”也不仅仅是母亲一个人的责任,父亲要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母亲也要适当留有空间让父亲有施展自己的舞台。家庭教育要想平静而有力量,是需要父母双方协调配合的。(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