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黄光红)为进一步激励市内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积极支持我市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日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激励私募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通知》,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科技创新企业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通知》首次突破地域局限,明确申报此项奖励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受注册地限制——国内私募基金投资重庆科技创新企业或引导市外被投科技创新企业落户重庆的,均可申请奖励资金。市级财政将按《通知》相关要求,给予基金管理人投资相关项目金额1%的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