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
为鼓励颠覆性创新和变革性创新,《办法》在面上项目中还探索实施了非共识项目,支持科研人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开展创新性强、风险性高、实现难度大,具有不确定性和颠覆性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原创研究和探索研究。每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
对于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也作了进一步优化。比如项目实施阶段减少了过程管理,对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在实施周期内以项目依托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在项目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任务书指标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市自然科学基金实行“包干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在经费使用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项目结题阶段更加注重项目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结题后,对于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可给予连续滚动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