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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09 月 0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修订的《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市杰青项目财政资助增至最高100万元

  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为规范和加强我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促进基础研究事业发展,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日前新修订的《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财政资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达200万元,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

  市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此次出台的《办法》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含非共识项目)、重点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下称博士后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下称市杰青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6个项目类型,并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化投入机制。

  《办法》进一步突出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才培养功能。为了广泛培养青年人才,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资助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设立博士后项目,支持博士后科研人员自主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每个项目财政资助最高10万元。以培育国家高层次人才为目标,设立市杰青项目,资助标准翻了一倍,由过去的每项50万元增加至每项最高100万元。

  此外,《办法》提出,稳定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持续从事基础科学研究,设立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为鼓励颠覆性创新和变革性创新,《办法》在面上项目中还探索实施了非共识项目,支持科研人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开展创新性强、风险性高、实现难度大,具有不确定性和颠覆性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原创研究和探索研究。每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

  对于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也作了进一步优化。比如项目实施阶段减少了过程管理,对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在实施周期内以项目依托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在项目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任务书指标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市自然科学基金实行“包干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在经费使用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项目结题阶段更加注重项目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结题后,对于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可给予连续滚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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