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渝中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市建委、团区委联合对人才公寓办法进行修订,印发了《渝中区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申请青年人才驿站和人才公寓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青年人才驿站申请对象包括:1.赴渝中区参与节会的高端人才。2.拟入驻或已落户的重点企业职工。3.参与市、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选手。4.其他有短租需求的青年人才。
人才公寓申请对象包括:在渝中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渝中区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且在主城都市区范围内无住房并未享受政策性住房。
问:补贴标准及租住时限分别什么?
答:申请青年人才驿站: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免费入住,最多可申请入住7天,特殊情况可延长,最长不超过15天。
申请人才公寓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每套房间补贴标准不超过4000元/月,租住时限3~5年;申请人才公寓的第二类高层次人才,每套房间补贴标准不超过3000元/月,租住时限2~4年;申请人才公寓的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每套房间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月,租住时限1 ~2年。
急需紧缺人才(渝中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每套房间补贴标准不超过1500元/月,租住时限1年。
需要注意的是,对在渝中区全职工作满3年且贡献突出的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全额补贴或延长租住时限。
(来源: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