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6月15日,市科技局发布消息,《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已正式印发,将于7月1日起试行。
为鼓励和支持来(留)渝博士深耕专业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用人单位引进和用好高层次科技人才,我市将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设立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采取“点对点”方式为在渝、来渝博士提供科研支持。
根据《细则》要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出发点,适用对象为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博士,具体条件包括:上一年度来(留)渝时不超过40周岁,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入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创业,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不含专职科研管理人员);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定向资助(不含竞争性项目)或市级人才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将充分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按照自主选题、审核立项、自主管理、自主结题的方式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青年博士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自行在线申请,经用人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再由市科技局审核、公示、立项。项目的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结题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所在单位组织验收。
据了解,科研人员的自主权在该类项目中将得到充分体现。除了可以自行设定项目研究内容外,在目标任务不变、项目绩效可靠、研发记录完备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还拥有自行调整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项目组成人员的自主权。经费实行“包干制”,支出不设科目与比例限制,根据研发活动据实开支,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塔尖”“塔基”人才统筹考虑,促进人才与项目、平台深度融合,健全有利于聚才留才的工作机制,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