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对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的,做好生源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核准工作。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负责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中小学校要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费师范生回省任教、终身从教。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