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人社部、中国残联共同举办的“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目标是在1月1日到1月31日期间,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以及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开展对就业援助政策措施的学习,使服务对象都能掌握申领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
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1.建立帮扶清单 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
2.广泛收集岗位 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
3.实施精准服务 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
4.举办专场招聘 各地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
5.开展走访慰问 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
6.聚焦重点群体 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