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宪法先后经历了五次修改,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修改、完善。这五次修订,都印证着时代的进步,丰富完善了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权保障等内容。
自颁布以来,1982年宪法历经5次修改: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1988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法治宣传日标志简介: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