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金融服务在乡村振兴领域的重要性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实现乡村振兴,前提和基础是产业振兴。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做实“五个突出”,以“真金白银”助推乡村产业驶入发展“快车道”,稳住“三农”基本盘。
突出创建工作机制,把准产业振兴“导向标”。机制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决定着产业振兴发展的方向。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建立专业化服务“三农”工作机制,创设服务乡村振兴内设机构,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建立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带头人及新农人等群体返乡创业。二是强化资源倾斜。坚持乡村振兴资源优先安排、贷款优先发放、服务优先满足,在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费用安排、尽职免责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三是强化考核激励。优化内部考核指标,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评价考核的量化标准,引导新增信贷资源重点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促进涉农贷款供给。适度放宽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降低对涉农贷款不良率考核,多措并举提升“三农”金融业务比重,真正激发基层“敢贷、愿贷”内生动力。
突出完善产业链服务,激活产业振兴“一池水”。产业融合发展是产业振兴的未来方向与趋势,金融机构应从以下两方面助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丰富和创新与乡村产业链各环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助推农业、加工业、销售业三大产业之间“链式融合”。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培育和推行“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特色农业品牌,实现金融服务对乡村振兴产业链各环节的全覆盖。二是围绕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助力形成产业集群。如针对特色乡村旅游项目,打造地方特色旅游产业集群。鼓励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服务与三农场景实现深度融合,有效带动乡村特色商户、农户的发展,形成银行、商户、农户闭环生态链建设,实现“产业带动、品牌打造、消费升级、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矩阵模式。
突出创新产品服务,打造产业振兴“助推器”。乡村振兴需要金融机构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切实满足企业及农户在春耕备耕、粮食流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一是按照“灵活多样、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断探索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推广林权、生物活体、大型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产品,以充分缓解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让农户“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金”,为农民增收创富持续输送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二是满足农业龙头企业、乡村场镇商户、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各类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的金融服务需求,建立“一户一策”精准服务模式,适配包括信贷产品、保险、理财服务在内的“一揽子”专属化综合化金融产品,解决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难题。
突出建设信用体系,注入产业振兴“新动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一是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本地农业产业特色,以农户信息建档为抓手,建立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一般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精准获取各群体的相关信用信息,深入开展信用建档评级,推行主动授信模式、政府增信模式和特色产业模式等,逐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户贷款获得率,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二是广泛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金融机构要为广大村民开展“信用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金融知识宣讲,将金融宣传单带到田间地头,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活动,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突出延伸服务渠道,打通产业振兴“旧瓶颈”。在农村地区加大基础金融服务投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金融机构要强化服务下沉,持续拓宽金融服务渠道。一是加快推进“1+2+N”普惠金融基地建设,打造“金融基地+金融服务+金融宣传”三位一体平台,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帮扶到户、惠及到人”,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二是不断延伸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触角,持续向农村倾斜渠道资源,通过推进农村地区机具布放,优化升级机具功能等便民服务,提高便民机具服务覆盖面,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便捷度、获得感。此外,还要充分利用自身科技和人才优势,不断开发适合农村地区的数字化金融产品,将传统物理网点优势与互联网电子渠道实现有机结合,满足农村客户融资、结算、咨询等多方面金融服务需求,倾力助推农村地区产业振兴。
(作者单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