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离休干部黄梅同志,因病于2021年12月11日逝世,享年91岁。
黄梅,女,汉族,重庆渝北人,1930年12月生,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黄梅同志1949年5月至1949年12月在重庆市北碚相辉学院参加中共地下党外围组织民主青年联合会;1949年12月至1952年12月任重庆市北碚军管会文教接管部宣传干事、北碚区人民政府人事科干事;1952年12月至1960年7月任北碚玻璃厂筹备处主任、党支部书记、厂长,重庆铅笔厂副厂长、厂长;1960年7月至1981年1月任四川省重庆市一轻局技术室副主任、技术科副科长;1981年1月至1983年7月任四川省重庆市轻工局副局长兼重庆钟表公司经理;1983年7月至1985年5月任四川省重庆对外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85年5月至1988年5月任四川省重庆市外经贸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1988年5月至1997年6月任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8年2月至1999年12月享受直辖市副市级待遇;1999年12月经组织批准离职休养。2019年10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
黄梅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