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罗沙)记者7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自7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全面实施。
意见规定了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常见犯罪的量刑等。其中明确,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意见规定,判处罚金刑,应当以犯罪情节为根据,并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决定罚金数额。适用缓刑,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依法作出决定。
意见指出,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严重的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
意见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等23种常见犯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纳入规范范围。
“两高”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规范常见犯罪的量刑,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穿到量刑的各环节和全过程,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