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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轩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加强“弘德立法”是地方立法的重要任务。制定《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党领导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具体实践,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完善社会治理的需要。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充分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四次审议,努力寻求立法的“最大公约数”。各位代表要更好发挥在立法中的独特作用,多提意见建议,注重宣传引导,推动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