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扶贫办最新发布的消息,2020年中西部22个省份组织认定扶贫产品16万多个,全年扶贫产品销售额达到3069.4亿元。具体到重庆,累计认定扶贫产品11636个、供应商3014个,实现消费扶贫55.4亿元。
由于消费扶贫2019年才启动,很多政策措施和有效做法仍在探索。如扶贫产品存在同质化现象,市场化、规模化不够,品牌竞争力需要提升;市场和信息资源开放不够,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宣传推进力度不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还不够充分;贫困户依赖性强,内生动力不足。
如何让消费扶贫从“一时火”变为“一直火”?记者认为关键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抓好产品质量。扶贫产品要接受市场的洗礼,不是昙花一现,不能因为有了政府介入的销售渠道,就放松了质量监管。扶贫产品认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全社会监督,对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价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减贫成效的监督,对不合格产品和不诚信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可适时推出一批消费扶贫示范基地、企业、单位,发挥示范作用。
二是要尊重市场规律。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广贫困地区农产品时要从供需两端去思考,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去谋划,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提升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应出台完善政策,鼓励引导科研院所培育研发优质品种,推动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到帮扶地区建立种植、养殖基地及深加工基地、供应基地。
三是要培育消费习惯。目前的消费扶贫以政府倡导、市场参与为特点,但政府应逐渐减少定向销售、定点采购的份额,逐步加大市场参与的力度和广度。应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等为载体,加大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商超等活动,让消费扶贫产品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