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让金融活水直达实体经济川渝两地可异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成渝公交轨道实现一“码”通行累计惠及676家企业1152个重大新产品在建水源工程124座 总投资规模超600亿元重庆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第003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上一版 下一版 
重庆:让金融活水直达实体经济
川渝两地可异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成渝公交轨道实现一“码”通行
累计惠及676家企业1152个重大新产品
在建水源工程124座 总投资规模超600亿元
重庆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重庆日报 | 重庆日报农村版 | 重庆科技报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唱好“双城记” 建好“经济圈”

川渝两地可异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关系和年限实现协同互认

  本报讯 (记者 黄乔)12月21日,重庆市人社局和四川省人社厅举行视频会议,签署了《推进川渝失业保险协同发展的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决定建立川渝失业保险政策协同和服务共享机制。未来,川渝两地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两地还协同互认参保关系和参保年限。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两地协同互认参保关系和参保年限。对于在参保地申领的,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对于在户籍地申领的,转出地按个人应享未享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0%划转。转入地按转出地标准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方面,单位成建制或职工在职期间跨川渝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转出前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同时,在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材料方面,将加快推进两地关系转移网上平台建设,尽快实现转移办理材料“应减尽减”。两地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关系转移,不再需要转入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两地相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信息交流协查的方式,核定失业人员领金标准及月数,确认相关银行账号等信息。

3上一篇  下一篇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技术支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