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也是受害者”登报道歉 赔偿1元法官提醒我们该如何保护新冠肺炎患者隐私我市各行业以高度责任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005版: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其实,他们也是受害者”
登报道歉 赔偿1元
法官提醒
我们该如何保护新冠肺炎患者隐私
我市各行业以高度责任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重庆日报 | 重庆日报农村版 | 重庆科技报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案例

登报道歉 赔偿1元
重庆首例涉新冠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权纠纷案宣判

  本报讯 (记者 黄乔)近段时间,新冠肺炎患者的个人隐私被泄露引起社会关注。近日,渝北区法院受理并审结全市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权纠纷案,判决被告重庆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其注册管理的公众号及权威报纸刊登书面道歉信向原告赵某道歉,并赔偿原告赵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今年7月14日,一则“沙坪坝区西部物流园一冷冻仓库部分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新闻背后,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涉事产品及购买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但就在这个时候,被告重庆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却将一份名为《重庆已购进口白虾顾客名单》的文章发布在其管理的公众号供下载,该名单上有包括原告赵某在内重庆各区县一万多名购买进口白虾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详细个人信息。

  短短几天内,很多重庆市民所在的微信群里都出现了这样一份名单,大家纷纷查询自己所在小区是否有相关人员并将该名单广泛传播。

  原告赵某发现自己隐私被泄漏,一纸诉状将重庆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在公众号及权威报纸刊登书面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虽处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特殊公共事件发生的非常时期,但被告未经相关权威机构授权及原告等名单当事人的同意,且明知侵犯相关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以“目前是非常时期,没有什么东西比安全和生命更重要”“目的在于希望涉及到的群众主动配合官方”为借口擅自将涉及原告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文章发布在公众平台,不但文章被公众大量浏览转载,还提供下载,造成了广泛的二次传播,致原告隐私严重泄露,情节恶劣;且被告的行为不但会导致原告个人信息被泄露并被广泛传播,为其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还会在特殊时期造成社会公众恐慌,给原告的日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原告的日常人际交往和正常生活,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在报纸和涉案微信公众号刊登发布书面道歉文章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3上一篇  下一篇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技术支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