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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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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07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我市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张莎)记者7月2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部部署要求,我市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对救助帮扶受灾困难群众作出安排部署。

  为有效保障近期受洪涝灾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全力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范围。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要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要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有条件的区县可以探索下放审批权限,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通知》强调,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同时,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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