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七月八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 新华社记者 吕小炜 摄 |
据新华社香港7月8日电 (记者 周文其)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揭牌仪式8日在香港举行,宣告驻香港国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并运行。
8日上午,揭牌仪式在嘹亮的国歌声中开始,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和梁振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国安委主席林郑月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香港中联办主任、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与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一道,为驻港国安公署揭牌。
林郑月娥在致辞中表示,揭牌仪式是一个历史性时刻,大家一起见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另一个里程碑。
林郑月娥强调,香港特区国安委将尽快与驻港国安公署建立协调机制,特区政府有关机构也将在工作层面与驻港国安公署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
骆惠宁在致辞中表示,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开启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设立驻港国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根本责任的重大举措。国家安全本属中央事权,中央有权力也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基于对香港特区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权特区管辖绝大部分案件。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安案件的管辖权,旨在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守住底线。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九条,驻港国安公署的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