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现对以下拟供应宗地按出让年限住宅50年、工业50年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12:00-2020年3月31日12:00。公告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期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qggzy.com)进入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3-63628117。出让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
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qggzy.com。
一、住宅类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20022 | 北碚区蔡家组团H标准分区 | H25-01/05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30992 | ≤46488 | ≤35% | ≥30% | 63556 | 总计容建筑面积113491.5平方米(住宅) |
H26-01/05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44669 | ≤67003.5 | ≤35% | ≥30% |
小计 | / | 75661 | ≤113491.5 | / | / |
20023 | 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L分区 | L16-01/04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19501 | ≤29251 | ≤40% | ≥30% | 14919 | 该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29251平方米(住宅) |
20024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L分区 | L26-01-1/04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48125 | ≤72187.5 | ≤40% | ≥30% | 18761 | 该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133242平方米(住宅) |
L26-02-1/04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40703 | ≤61054.5 | ≤40% | ≥30% |
小计 | / | 88828 | ≤133242 | / | / |
二、工业类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 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 (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G20011 |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A分区 | A14-2地块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093.1 | 1.0≤容积率≤1.5 | ≥5000 | ≥10000 | 330 | 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J01-7-1号地块等5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9〕264号)。 |
G20012 |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A分区 | A46-3地块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6647.3 | 1.0≤容积率≤1.5 | ≥5000 | ≥10000 | 800 | 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J01-7-1号地块等5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9〕264号)。 |
备注:
一、报名网址及CA办理:
(一)本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报名网址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qggzy.com)。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名、交纳保证金。
CA数字证书办理单位名称: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6-1,联系电话:4000235888,网上自助办理证书网址:http://os.ezca.org:8001/easyca/netpay/,或关注“东方中讯”微信服务号获取更多帮助。
(三)竞买申请人在公告期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提交竞买申请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随机保证金帐号。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交纳竞买保证金至随机保证金帐号,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一致,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接受代交款和个人名义交款。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12:00。
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如成功竞得,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由竞得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二、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方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