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部门确定的总建筑规模(㎡) | 规划部门确定的地上或计容规模(㎡) | 应补交地价款金额(万元) | 原土地使用权人 | 调整依据 |
原用途 | 现用途 | 原面积 | 现面积 | 原规模 | 现规模 | 原规模 | 现规模 |
X20012 | 九龙坡区石坪桥马王乡龙泉村1号 | 车库 | 车库 | 364 | 364 | 1156.44 | 1156.44 | 0 | 0 | 15 | 重庆美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已全部竣工验收。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项目中建筑面积1156.44平方米分摊的约364平方米土地的取得方式由划拨转为出让,补缴地价款。 |
X20013 | 北部新区高新园原人和控规I-64号地块 | 商业、车库 | 商业、车库 | 2014.1 | 2014.1 | 3649.6 | 3649.6 | 3649.6 | 3649.6 | 189 | 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该宗地为划拨农转非安置房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计容连体商业1325.2平方米、计容车库2324.4平方米建筑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由划拨调整为出让,补缴地价款。 |
X20014 | 北部新区经开园D标准分区D20号地块 | 商业 | 商业 | 177.54 | 177.54 | 321.18 | 321.18 | 321.18 | 321.18 | 59 | 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该宗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321.18平方米商业用房分摊土地的取得方式由划拨转为出让,补缴地价款。 |
X20015 |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B分区B36-1/03、B43-1/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94826.6 | 94826.6 | 142240 | 199236.55 | 142240 | 142240 | 76 | 重庆凯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计容建筑面积未增加,涉及商业转住宅25224.95平方米,新明确不计容建筑面积56996.55平方米(车库51236.63平方米、设备用房2459.86平方米、无偿移交幼儿园3300.06平方米,不计征地价款),补缴剩余地价款。 |
X20016 | 南岸区茶园鹿角组团A标准分区A01-1/02、A01-2/03、A02-1/02、A03/02、A04/02、A05-1/02、A05-2/02、A06/02、A07/02、A08-2/02、A08-3/02、A09-3/02、A09-4/02号宗地 | 商住用地 | 商住用地 | 198612 | 198612 | 894077.89 | 894077.89 | 682734 | 682734 | 61 | 重庆金隅大成山水置业有限公司 | 现该项目已部分竣工,根据房测报告,计容建筑面积未增加,涉及部分用途比例转换;不计容规模未增加,涉及部分用途比例转换(配套转商业1650.85平方米),补缴地价款。 |
X20017 | 南岸区南坪组团M分区M10-3-9/06、M2-8-1/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234069 | 234069 | 1021902.58 | 1176196.87 | 889463 | 889463 | 11941 | 重庆葆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宗地涉及地块用途、商住比调整,同时土地出让条件发生改变,经评估补缴地价款;新明确不计容建筑面积154294.29平方米(车库145245.46平方米、配套9048.83平方米)不计征地价款。 |
X20018 | 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I分区I05-1/03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61422 | 61422 | 42995.4 | 165224.41 | 42995.4 | 163903.81 | 242 | 重庆壹本置业有限公司 | 该宗地原出让时产业类别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现调整为标准厂房,土地利用条件发生改变,经评估补缴地价款;该项目已竣工,根据《房测报告》,建筑面积增加122229.0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20908.41平方米(工业厂房114749.51平方米、配套设施6158.9平方米),新明确不计容建筑面积1320.6平方米(设备用房)。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第二条(八)项,“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的规定,对项目增加计容工业厂房114749.51平方米的土地价款相应的地价款2122.8659万元不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