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申晓佳)10月19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要素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审批放权、用地支持、供应方式等方面推出10条措施,缓解存量土地盘活手续办理中的难点卡点,支持企业提容改造、增资扩产,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空间支撑与土地资源保障。
在审批放权方面,《措施》将重庆市中心城区住宅、商服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有偿供应及收回、土地划拨及收回权限下放至各区政府(管委会);将商住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各类用地合同修订事项,下发至中心城区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前,土地成交后,企业必须前往市级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再到区级部门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市、区两头跑,手续繁琐,拉长项目开工周期。
审批权限下放后,将减少市级审批层级,审批效率提升30%,压缩审批时间60天。
北碚区作孚小学西侧商住用地项目,成为重庆下放商住用地出让权限以来首宗落地项目。近日,该项目完成土地成交确认,次日就在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结出让合同签订手续,当场拿到后续业务办理清单。
在用地支持方面,《措施》支持自有划拨工业用地再利用,支持土地合宗灵活核算出让年限,支持产业用地用途转换并以协议方式供地,允许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用地调整用途。土地使用权人可按新规划用途(房地产用地除外),以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自有划拨工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可暂不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多宗土地合宗,可统一执行较短地块剩余出让年限,或采取加权平均核定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也可统一按较长地块年限执行,按规定补缴地价款。
在土地供应方式方面,《措施》积极推行“标准地”出让、“带方案”招拍挂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模式,精准匹配企业全生命周期与多元化用地诉求。
目前,重庆已在新增工业项目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并将这一模式推广至物流仓储项目用地;区县可结合实际自主设定“标准地”出让指标。与此同时,全市大力推广产业用地灵活供应、商服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支持产业用地采取“带方案”招拍挂出让。工业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竞拍产业用地,自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新出让商服用地,在整体自持,土地不得抵押与分割转让,建成房屋不得销售、预售、抵押的前提下,可采取弹性年期方式公开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