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国地方税改革迎来新的重要进展。
地方附加税是一个新设立的税种,根据征求意见稿,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收费将合并为地方附加税。
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合计9134亿元。“合并之后,地方附加税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说。
根据征求意见稿,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11%至13%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在李旭红看来,地方附加税实行幅度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税的税收管理权限,有利于提高地方税收管理的积极性,是我国地方税改革的重要探索。
新设地方附加税是否会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据业内人士测算,以2025年三项税费收入数据测算,三项税费合计的平均税(费)率约为11.6%。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其中间值与三项税费合计的平均税(费)率基本相当。当前,绝大部分纳税人适用7%、5%税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后其税负水平基本稳定。从整体税负来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制度安排实现了税负平移的改革目标。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