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不孤,必有邻。”为他人安危挺身而出,是中华儿女一贯崇尚的美好品质;让见义勇为行为被看见、被褒奖,是树立身边榜样的有效举措。每一个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举的人,都值得我们敬重,值得我们学习。
近年来,重庆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典型模范。舍生跃入长江、救下两名儿童的王红旭获评“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用生命疏通涵管、守护堤坝的魏大兴获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冒着爆燃危险、从侧翻车中连救4人的朱易静获评“重庆好人”……截至目前,全市有超780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他们的故事,在山城广为流传;他们的精神,由你我共同见证。
制度撑腰,让“勇者”更有底气。如果说瞬间的闪光是个人美好品质的体现,那制度托起的,是更多人“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底气。民法典第183条、184条,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救不救”等问题;《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则搭建起呵护凡人英雄的制度框架,全面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同时明确其家庭成员应该享受的待遇。
保障托底,让“勇者”后顾无忧。从过去的“事后表彰”到如今的“全程呵护”,重庆为好人“撑腰”的力度更大、举措更实——推动见义勇为人员住房保障纳入制度化轨道、为见义勇为人员捐赠“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困难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助学帮扶活动……重庆以实打实的行动礼遇不平凡举动,大幅拓宽保障与服务的边界,传递出“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彰显出“勇者不孤”的社会风尚。
一个人可能带动一群人、一群人则可能温暖一座城。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方面,重庆多方发力:既深挖见义勇为典型事迹,扩大宣传范围,也密集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或家属,及时发放慰问金。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举措,凝聚起“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社会共识,让见义勇为从个人行为升华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勇者不孤,靠的是制度、政策和社会的共同托底。正是这份有力的托举,让每一次挺身而出都有回响。浩然正气,生生不息;忠勇之城,不负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