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从重庆到阿克拉:《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塑造包容性全球贸易新图景宣传推介活动”在重庆举行。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以下简称NCD),是2025年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第80届会议正式通过的,计划于2026年10月在加纳首都阿克拉开放签署。
这是首次在国际层面创设的、适用于多式联运及各类单式运输的可转让货物单证制度,它赋予铁路、公路运单等传统运输单证类似海运提单的功能,其意义不言而喻。鲜为人知的是,NCD诞生的背后,重庆是策源地。
构建起多元化运输单证金融服务体系
“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它既是货物所有权的象征,也是信用证结算、融资抵押的关键依据。而在长期以“海洋主导”的国际贸易规则中,以前只有海运运单可以作为“提单”使用。
这一规则,对铁路、公路、空运等方式有些“不公平”,也不利于非沿海城市的全球贸易。
2016年,重庆以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和中欧班列为载体,开启了一系列的探索:一边对接海外有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推动其认可铁路提单的资金结算效力;一边联动中外运等运输企业,建立货物安全保障机制。
但一开始,银行并不买账,因为信用证结算依赖物权凭证,铁路运单不被认可,银行不敢放款。为此,重庆先找到一家海外有分支的中资银行,由它认可铁路提单,再由它向企业开信用证;同时,运输企业承诺“见单放货”,确保货权可控。
2017年,以汽车这一不易损坏、保值性强且有成熟销售渠道的货物为基底,重庆开出全球首份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这也标志着重庆的探索迈出关键一步。
2018年3月23日,以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12台平行进口车抵达重庆铁路口岸,实现铁路提单首次批量化运用;同年7月,两台平行进口车搭乘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抵达重庆,探索从“铁路提单”成功拓展至“多式联运提单”,为跨运输方式的单证物权化提供了实践样本。
2019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启动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先后落地全国首笔铁路提单质押融资、首笔多式联运“一单制”数字提单信用证等多项标志性业务,逐步构建起覆盖铁路、铁海联运的多元化运输单证金融服务体系。
对于重庆的探索,国家层面给予了肯定——国务院发文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探索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案例也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
司法与金融的“双轮驱动”
“铁路提单”完成了“破冰”,却还需要司法层面的认可。
契机出现在2019年。当时,某贸易公司通过中欧班列(渝新欧)进口了一批汽车,然后转卖给重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并同时转交铁路提单。但后者向负责运输的货代企业出示提单,要求提车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不认可铁路提单“可转让”。为此,这家汽车销售公司起诉该货代企业,要求确认其享有货物所有权并交付货物。
这是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也是商业实践发展而产生的新类型纠纷。为此,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走访了相关部门,反复查询资料、探讨论证。2020年6月30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宣判,确认持有铁路提单的原告享有铁路提单项下车辆的所有权,被告应向原告交付车辆。
这一判决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入选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重庆也成为最早对铁路提单效力作出司法裁判的城市,标志着我国陆上贸易规则探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司法层面稳步向前的同时,金融领域也在加速推进。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制定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全国首份《铁路提(运)单融资业务技术指南》,为陆运单证融资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引。2022年8月,原银保监会、商务部联合印发《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更好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通知》,重庆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
此后,重庆金融监管局推动印发《重庆市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立14家金融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将试点工作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内陆开放改革体系。
2023年,重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创新推出动产质押融资新模式——构建“三方协议控货+全程物流监管+动产质押登记”体系,让“一单制”提单从单纯的运输凭证,变成可融资的“流动货权”,并于同年12月落地全国首笔陆海新通道“一单制”数字提单质押融资。
多种元素叠加下,重庆的“一单制”提单加速发展。截至2025年底,重庆累计签发“一单制”提单超4.7万单,其中数字提单超1.3万单。应用场景从传统的国际铁路、铁海两种联运方式,拓展至江海、公海、国际公路班车等5种联运方式,覆盖汽车、机械设备等多个品类。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重庆“一单制”相关融资约5亿元,同比增长81.2%,累计融资近11亿元。
助力“联合国公约”诞生
另一方面,重庆也积极参与国家乃至国际层面的探索创新中。
比如在2019年7月,重庆相关部门与法院作为中国参会团地方代表,随团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52届会议,向国际社会展示重庆的铁路提单创新实践。同时,商务部代表中国政府在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制定国际规则,解决跨境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属性问题。
中方提案反映了全球陆上贸易发展的共同诉求,得到多方支持和响应,有关国际规则制定工作自此启动。
同时,商务部配合联合国贸法会先后召开多次专家会议,基于重庆等地的探索实践,研究并最终形成关于多式联运单证的规则草案。其中于2019年12月、2023年1月举行的两次国际研讨会议都在重庆召开,各方就推动解决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探索构建更具包容性的国际铁路运输贸易规则进行探讨。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办事处代表李松就明确表示,NCD构想始于重庆和四川在中欧贸易中创造性使用跨境铁路运单开展融资的探索和实践。
2025年7月,联合国贸法会第58届会议达成公约草案并决定提交联大审议。12月,第80届联大正式通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这也是首部源于中国司法实践的国际公约,是中国在国际运输规则领域引领制定的重要成果。
今年1月,重庆签发了首张基于公约的国际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货值约302万元的机械设备从重庆启程,运往越南海防。4月初,重庆银行落地全国首笔“一单制”数字提单信用证业务,为通道大宗贸易提供“进口押汇+未来货权转存货”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今年3月,重庆代表团向全国两会提交全团建议,呼吁从政策配套等方面支持陆上贸易规则落地,获得发展先机。此外,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联合多部门印发《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一单制”数字提单应用若干措施(试行)》,从数字提单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综合服务功能拓展等四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根据公约规定,将在第10个国家批准加入后180天正式生效,将为我国陆上贸易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届时,重庆探索的可转让货物单证规则,将让内陆企业“出海”的步伐更稳、更快、更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