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巴黎电 (记者 张百慧)法国参议院7日以343票赞成、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一项旨在简化非法所获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草案文本此前由议会两院对等混合委员会协商达成一致,已于6日在国民议会以141票赞成、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表决通过。
为回应多国提出的文物追索请求,这项立法拟授权法国政府通过行政程序批准文物归还事宜,无需逐案立法。法案允许在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下,将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从“公共领域”中“移出”,从而简化归还程序。同时,法案对可归还文物的认定标准及归还流程设定了一系列限制条件。
不过,法国总理勒科尔尼明确指出,只有那些经过科学方式、依据严格法律标准认定为非法所获的文物,才会归还。
国民议会投票结果出炉后,勒科尔尼在社交媒体发文说,归还被盗或以非法方式获得的文化财产是“一种道德要求”。他强调,此次立法的目的“并非重写历史,而是让我们承担起责任,归还那些不当获得的文化财产”。
担任本次议会两院对等混合委员会副主席的议员亚历山大·波尔捷当天在国民议会发言,同样强调文物归还的“严谨性”和“非自动性”。他说,草案文本对可返还文物的来源、获取条件和时间都设置明确标准,“拒绝任何笼统逻辑、任何自动性、任何含糊其辞”。
法国文化部长卡特琳·佩加尔在国民议会发言时说,面对多国提出的文物追索申请,法国此前缺乏一个长久回应框架。她重申,此次立法旨在赋予政府一项“受到严格限制并附有多重保障”的文物归还权限。
4月30日,由7名国民议会议员和7名参议员组成的对等混合委员会达成了一份协商一致的草案文本。按程序,议会两院分别审议通过完全一致的文本后,总统应在15天内颁布该法律。在此期间,法案可能被提请进行合宪审查等程序。若审查启动,颁布期限将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