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口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有一面“莎姐留言墙”。春节前夕,检察官谢敏在墙上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上,少年小华(化名)和队友举着球赛奖杯,笑容灿烂。
一年前,小华曾在这面墙上写下“时间不会倒流,走好自己的路”。那时,他刚经历一场“模拟庭审”,并被纳入城口县新建立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干预对象库”。
小华曾是县里某足球队的好苗子,人缘不错。他的转变,源于一次不经意的对比:“身边朋友都有新球鞋,我看着自己破旧的球鞋,觉得有些落伍了。”这种落差感,最终驱使这个家境普通的孩子,3次将手伸向了他人财物。案发后,他在恐惧中向母亲坦白并自首。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谢敏没有立即决定起诉与否。她走进学校、社区,摸排出小华的基本情况:性格日渐沉默,父母忙于生计、沟通很少……
这些信息被带到了县政法委召集的联合研判会上。参会的有城口县公安、司法、教委、团委、妇联等多部门工作人员。
“以前这种会,多是讨论出了大事怎么善后。现在,我们讨论的是怎么防止小事变大。”一位参会者说,会上拼出的小华“画像”是:一个本质不坏、但家庭关爱与法治教育双重缺失的少年,在稚嫩的攀比心前犯了错。会议决定,将小华纳入新设立的“干预对象库”。
“入库”意味着一套定制化帮扶方案的启动。谢敏依法对小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10个月考察期。同时,一个围绕小华的“护航小组”迅速组建:检察官负责法治引导,班主任关注其在校表现并鼓励其发展足球特长,司法社工定期与他谈心,妇联工作人员则对接其父母,指导其改善家庭沟通。
变化从细微处发生。妇联工作人员发现,小华父母“除了问成绩,不知聊什么”,便建议其父:“再忙,也去球场边看一次儿子训练。”学校教练则引导小华:“想要的东西,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赢,比如比赛奖金。”在一次交流中,小华忽然对谢敏说:“我当时觉得那双鞋能让我在队里被羡慕,现在想想太傻了。”
小华的故事并非孤例。城口县检察院梳理发现,该县超过九成的涉罪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就曾出现不良行为,却缺乏有效预防。
“过去各部门像不同的闸口,一旦有一个没拦住,就没有‘防护网’能接住这些孩子。”城口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涛说。2024年6月,由县政法委牵头,各“闸口”的管理者坐到一起,决心共同编织一张更密、更早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法治干预网。
小华在考察期结束后,正式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他把全部精力投入训练,最终和球队一起站上了全国比赛的领奖台。
据了解,自2024年系统化推动干预机制以来,城口县已有数百名重点青少年因持续向好而“出库”,全县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情况大幅减少。城口县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法治干预工作近期也受到市政法系统关注,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
“当发现孩子开始滑向错误的路线时,最有力的回应,是联合更多双手,在坡道上设置护栏,并告诉他们,旁边就有更好的路可走。”城口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宏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