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围绕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区一高地”,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重庆添彩,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94926件。83件案(事)例被最高检或国家部委评为典型案例,同比上升22.1%,办案质效位居全国前列。25项工作在最高检或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
一、全力服务大局,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
服务实施国家战略。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两中心两地”战略定位和“三中心一走廊”战略部署,在服务营商环境、生态环保、金融、民生等方面深化川渝检察协作,协同办理案件132件。落实中心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部署,组建两江新区检察院,整合资源力量、优化职能配置,确保平稳有序交接、一体同轨履职。积极服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加强成渝地区涉金融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案件410件;市检察院联合重庆金融监管局设立金融执法司法检察官办公室,一分院、两江新区检察院在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全市首个金融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一分院与重庆证监局、西南证券公司共建“证券期货犯罪警示教育中心”,获评中国证监会“年度投资者保护便民服务、机制创新示范案例”。聚焦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检察交流互动,友好接待新加坡副检察长、柬埔寨副总检察长来渝交流访问,成功举办乌兹别克斯坦检察官研修班,在加强司法协作、打击跨境犯罪等方面增进共识。加强对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领域司法保护,完善服务枢纽港产业园、自贸区、综保区等检察举措,以法治力量护航万企出海、渝贸全球。沙坪坝区检察院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涉外案件办理、法律咨询等服务,全力做企业“扬帆出海”的坚实法治后盾。
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61件1653人,起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218件280人,清理涉企刑事“挂案”260件。市检察院牵头办理机动车维修拆解领域公益诉讼专案,带动全市办案68件,协同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整改无资质企业违规回收拆解、非法拆卸售卖零部件等问题130余个,最高检在渝召开专题工作交流会,服务重庆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之都。四分院依法起诉以投资名义骗取巨额物流补贴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涉企案件27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加强对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最高检、国家版权局等国家部委挂牌督办案件4件,综合履职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322件,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和侵犯著作权犯罪28人,同比上升180%。龚某某等四人侵犯著作权案入选版权强国典型案例,重庆检察机关在第九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交流发言。涪陵区、永川区、城口县、忠县、奉节县、酉阳县等检察院主动对接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重庆单品“爆款”品牌和“巴味渝珍”等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司法保护。依托431家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联系点,以点带面快速响应企业诉求,“量身定制”检察服务,相关实践做法入选2025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典型案例。
服务美丽重庆建设。围绕推进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聚焦一体推进“九治”,迭代升级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之美。持续加大对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砂等犯罪打击整治力度,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83件683人。落实市总河长令,发布“助力幸福河湖建设暨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公益诉讼巡查指挥令,组织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绿色低碳发展”“长江重要支流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028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01亩、清理河道80.4公里、清理固体废物2.3万吨。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探索碳汇补偿、劳务代偿等方式,促进生态修复治理。某企业管理人员皮某某、陈某非法干扰烟气排放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南岸区检察院精准认定犯罪,以污染环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激励该企业在重庆增加投资用于扩建绿色产业项目,该案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二分院、巫山县检察院、巫溪县检察院与鄂西、陕南相邻11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成立全国首个跨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联盟,共筑生态法治屏障。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高质效办理最高检交办的原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受贿案提起公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办理两级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起诉金融、能源、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协助追逃追赃,重点排查赃款流向,严惩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五分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没收已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违法所得。
二、维护安全稳定,更好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等工作,依法从严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犯罪13人、涉恶犯罪68人。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1529件1755人,对驾车冲撞行人、闹市区持刀杀人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14340人。李某某跨境走私、贩卖、运输毒品1.06余吨,运输混有毒品的茶叶1.07余吨,一分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跨境电诈犯罪,起诉2341人。两江新区、巴南区、丰都县等检察院,对涉缅北电诈系列案件依法提起公诉903人;五分院成立专案组,依法赴缅北园区引导侦查取证,精细化审查梳理案卷700余卷,对缅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徐发启等5人提起公诉。
助力提高公共安全水平。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聚焦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依法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62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办理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9件。会同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落实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协同完善醉驾治理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3204人、起诉2939人,同比分别下降18.4%、12.4%,不诉率由16.2%下降至11.2%。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起诉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侵权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4167人。协同开展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等专项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武隆区检察院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对非法获取手机号码注册6.5万余个社交账号的李某某等18人提起公诉,有力维护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913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8%。积极融入数字重庆基本能力和三级治理中心基本能力建设,建成大数据法律监督、民生检察智慧守护等六项数字检察基本能力,上线“检护诉权”“检易申诉”等数字化应用15个,在三级治理中心共办理多跨事件2000余件。深化“法治·智慧检务”应用建设,建成8个数字化子场景,“渝优管”子场景数字监管非羁押人员4979人,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检察履职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53件,强化督促办理、跟进落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领导干部下访接访2719件,接收群众信访、重复信访分别同比下降1.4%、8.4%。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37个区县检察院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全覆盖入驻综治中心。长寿区、梁平区、合川区、忠县、石柱县等检察院创新“长枫驿站”“梁枫检信”“心合”“忠‘申’为民”“石心石意”等“枫桥经验”基层实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引导公众崇德尚法。对发案二十年以上的18件陈年命案,市检察院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昭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渝中区检察院办理商圈纵火伤人案,依法以放火罪、故意伤害罪追究纵火者刑事责任,向阻止行凶而受伤致困的见义勇为者开展司法救助,宣示法治既要惩恶、也应扬善。龚某遭遇背后持刀砍袭,拾起掉地凶器将施暴者砍伤,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认定龚某属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彭水县检察院对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依法支持年老养父母维权起诉,彰显民法典维护社会传统美德立法宗旨。
三、践行司法为民,更好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着力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践行“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理念,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履职尽责中做实司法为民。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52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食品非法添加、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领域问题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9件。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协同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起诉社保领域欺诈骗保犯罪73人,监督纠正利用虚假诉讼骗取社保基金案件31件,推动追回社保基金580万元。助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依法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62人。五分院、江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医保部门完善农村电子医保账户监管,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全天候全链条护“未”体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254人。开展“远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惩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起诉962人,对情节较轻的不起诉795人,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91人。联合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单位,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17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55份,综合救助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325人次。主动融入市委政法委牵头建设的“未成年人智慧保护应用”,上线“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数字平台,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数字化办理、自动化转介、智能化管理机制,推动涉未成年人风险线上“一屏感知”、线下“联动共治”。沙坪坝区检察院协同区妇联等单位开展“一站式”综合救助,办理的艾某救助案获评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共同发布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北碚区检察院与区教委等单位联合打造“检教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被教育部评为“教联体”工作典型案例。彭水县检察院督促落实学生公交卡优惠政策、保障山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出行权益,被最高检评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实现“双下降”。
依法维护重点群体合法权益。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1114人,黔江区、大渡口区、綦江区、云阳县、秀山县等检察院办理平等就业、孕产期保护等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210件,倾心守护“半边天”。协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960人,南川区、大足区、铜梁区、荣昌区等检察院办理无障碍和适老化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3件,以监督办案守护“夕阳红”。联合市残联等单位发布24件“十四五”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助推营造关爱残疾人良好法治氛围。与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加强军地协作,沙坪坝区、巴南区、梁平区等检察院建立“军地检察服务站”,坚决守护“国防绿”。市检察院对一起退役军人伤残抚恤行政诉讼案件提出抗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促成行政机关更好保障退役军人抚恤待遇。
传递检察为民司法温度。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案件613件,追索欠薪950万元,用法治为群众维权“撑腰”。酉阳县检察院开发的“困难群众司法综合保护”民事支持起诉应用在全市推广。某公司以“空壳”为由逃避支付工资责任,谭某等21名农民工多次讨薪未果,合川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督促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兑现农民工工资60万元。充分发挥检察听证法理情的融合作用,对于争议较大案件开展听证4003件,通过当事人说清事理、听证员辨明道理、检察官讲透法理,让诉求被倾听、正义被感知。璧山区、潼南区、垫江县、巫溪县、石柱县等检察院创新开展“院坝听证”“板凳听证”,让司法为民更接地气。永川区检察院与四川省泸县检察院对跨区域企业供气合同纠纷联合上门听证,推动化解成渝两地企业矛盾纠纷,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推广运用“云检司法救助一件事”,及时向1230人发放救助金2000余万元。万州区检察院办理的欧某司法救助案,在央视《2025年度法治人物》节目展播。綦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众诈骗案件时发现38名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联动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救助,解决低保、特病救助等生活保障问题,助力兜牢民生底线。
四、强化法律监督,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立足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基本职能,推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同公安、国安、海关等部门持续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1012件,纠正侦查违法情形1154件次,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18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66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811人、不起诉187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4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43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543件,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583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监督纠正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282人1360万元。罪犯刘某某202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因患严重疾病未予收监执行,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并组织鉴定,查明其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协同法院、公安、监狱依法对其收监。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32件、再审检察建议367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当事人和解撤诉等471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68件。三分院、四分院、长寿区、南川区、开州区、武隆区等检察院与法院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探索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移送违纪违法线索42条,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3人。五分院、南岸区检察院办理的阎某以虚假诉讼方式逃避债务抗诉案,为权利人挽回损失2400万元,阎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针对528件未支持监督申请的行政申诉案件,充分释明审查意见及法律依据,有效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法院裁判既判力与行政执法公信力。对行政审判、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41件。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不行使职权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205件。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2470名应受到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依法处理,防止“不刑不罚”。强化府检联动,健全与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同机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7件。市检察院、梁平区检察院协同当地主管部门,联动化解一起持续近10年、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征地补偿行政争议,既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推动保障了政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总结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实践经验,积极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对14个法定领域全面、充分履职,全年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22件、行政公益诉讼1971件,提出检察建议1410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得到有效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84件、行政公益诉讼23件,法院支持率100%。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开展“烽火记忆·检察守护”抗战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渝中区检察院、南岸区检察院督促加强“轰炸预警信号塔”白鹤嘴碉堡、“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远东指挥中心”黄山抗战旧址群的保护利用,守护山城抗战记忆。二分院开展三峡库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集中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守护峡江文脉绵延不息。拓展完善“检察+”协作保护公益新格局,扩容“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加大与环保、水利、文旅、审计等部门协作力度。三分院支持南川区生态环境局与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推动该公司投入1.5亿元进行技术改造和涉案生态修复,分期清缴500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替代性修复,被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评为典型案例。
依法开展检察侦查。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6件22人。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除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外,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770件。
深化检察改革与数字赋能。积极探索首创性、差别化改革,谋深做实30项检察改革任务,数字赋能基层智管、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等18个改革成果获全国性肯定评价,率先承接最高检“数智案管”系统、金融证券领域行刑衔接等3项改革试点。协助最高检完成“数智案管”系统压力测试,实现数字研判专窗、重要数据监测、自动分析研报等智能化管理,顺利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协同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数字化系统”建设,实现刑事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市检察机关高效流转办案2万余件次。建成检察数据主题库592个,汇聚、整合、治理办案数据1.4亿余条,完成IRS数据编目411类,数据共享341类,推动检察数据“活起来、跑起来”。构建21个法律监督模型上架最高检数字平台,被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应用,成案4000余件。一分院研发的“水土保持费征缴”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率,在全国公益诉讼国有财产保护场景117个模型中居首位。
五、自觉接受监督,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20余次、提请任免检察人员法律职务247人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分院、跨行政区划基层检察院开展监督,报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民事检察、铁路检察专项工作,积极配合开展调研询问,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坚持“办前问需、办中互商、办后问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1件、市政协提案26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复率、满意率100%。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巴南区、大足区、开州区、云阳县等检察院办理转化案件111件。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389条意见建议,即提即复、逐件梳理、高效落实,把代表委员“好声音”转化为履职“新动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1.1万人次,参加“渝检故事汇”、检察开放日、案件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活动150余场,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可视可感。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开展逐案评查、反向审视。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加强检律协作,完善律师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三位一体”保障机制,深化落实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监督纠正阻碍律师执业问题184件。
服务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积极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家站点,面向社会征集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168件次。万州区检察院在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春雨检察工作室”、代表联络站和专家咨询库,建立覆盖全区的42个信息采集点。深化检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733件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万余条。丰都县检察院办案发现某居民委员会未依法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导致债务连带风险,向街道办事处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居民委员会民主决策配套制度,以检察履职促进保障基层群众民主权利。
六、全面从严治检,更好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在全市检察机关一贯到底。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加强和规范检察分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建立党组研究重大敏感案件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把关和监督管理。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重庆市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制定34条措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积极配合市委第六轮巡视整改,指导被巡视检察院党组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共性问题整改措施24条,推动三级检察机关一体整改。落实政治巡视巡察与政治督察贯通协同要求,对2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以巡促督、以督促改。巩固深化“红岩先锋·模范机关”建设成果,深入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红岩味·渝检思政课堂”获评全市机关党建优秀品牌。九龙坡区检察院“党建淬炼‘九维检立方’”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承办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是近10年来重庆承办的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全国性检察会议,重庆成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开篇之地”。助推检察学二级学科建设,联合西南政法大学开设《检察学实务前沿》课程、出版《新时代刑事检察学》,全市48名检察官走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授课。一体加强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持续开办“渝检大讲堂”,开发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十佳”公诉人、业务标兵能手“榜样面对面”课程,大力开展专业素能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153个集体、307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时代楷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新时代青年先锋奖等一批先进典型。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立、融”。坚持原原本本学、班子带头学、示范带动学,对标对表“查全”、开门教育“查实”、严格把关“查准”,从严从实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整改措施24条,跟进完善制度机制12个。深化清廉检察院建设,修订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涪陵区检察院案例获评“清廉政法建设最佳案例”,南岸区、奉节县等检察院案例获评“清廉政法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和共性问题指导,全覆盖开展“每案必检”。市检察院首次对本级办结案件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全市22543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评查数量同比增加6137件、上升37.4%,优质案件、合格案件数量占比99.7%。完成市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换届,追责惩戒工作实质化开展。
各位代表,去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们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这是崇高的国家级荣誉,是重庆市首个“时代楷模”集体,是全国检察系统首个“时代楷模”,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政法系统首个“时代楷模”集体。这份荣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爱,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检察队伍的亲切关怀。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市委市政府分别发文号召向他们学习,各大主流媒体接连推出系列深度报道,团队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等多地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30余场次。二十余年初心如磐,二十余年使命在肩,从青少年维权岗的微光初现到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星火燎原,从个案办理的倾情守护到社会治理的责任担当,这份坚守,深深根植于“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重庆城市精神。正是有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力推动,才铸就了这份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改革成果。正是有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社会各界的携手同心,才共同托举起巴渝少年向阳而生的美好未来!
各位代表,先进激励奋进,实干砥砺前行。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市高法院配合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热忱关心,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新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不够强,工作载体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有待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需完善。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差距,办理新型复杂案件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检察改革需持续深化,数字赋能提升办案质效成效不够明显,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场景还不够丰富。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改进工作。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十五五”规划,突出稳进提质、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使命,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根本职责,把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作为重要保障,把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作为重要支撑,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打造更多“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检察成果,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建设新高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自觉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检察工作,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深入肃清流毒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实现服务发展新作为。聚焦“十五五”时期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大任务,以务实举措落实“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深化川渝检察协作,不断提升区域法治一体化水平,聚焦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助推加快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聚焦提升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效能,高质效办好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新型涉外案件。聚焦强化创新驱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聚焦数智赋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丰富数智检察应用场景。
三是办好检察实事,优化司法为民新举措。坚持人民至上,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擦亮“渝检护‘未’”工作品牌,打造践行“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标志性检察成果。
四是依法全面履职,增强法律监督新质效。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健全对人、对物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机制。围绕推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完善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工作联动机制,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围绕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持续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机制体系,贯通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五是锻造过硬队伍,激发唯实争先新活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充分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健全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检察人员通过履职办案服务现代化建设本领。持续强化检察机关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忠诚履职、唯实争先,努力交出“十五五”开局之年检察高分报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