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施行。新国标规定,家用电器必须标注安全使用年限。
新国标落地后,重庆市场在售家电产品是否标注相关“保质期”?消费者能否在购买时轻松获知相关信息?带着这些疑问,连日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1月14日,在观音桥商圈一家大型家电综合卖场,记者依次查看了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主要品类的多个品牌展品。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品牌,机身醒目位置仅张贴能效标识、价格标签等信息,均未标注“安全使用年限”或“报废年限”。
当记者向一位空调销售人员询问“这款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多久,在哪里标注”时,该销售人员一脸疑惑地表示:“没听说过要标注安全使用年限啊,我们只负责告知质保信息,这款空调整机质保6年,核心部件质保10年。”对于新国标对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规定,她坦言不了解。
小家电区域的电饭煲、电压力锅等产品,机身仅标注功率、容量等基础信息,同样缺失安全使用年限标注。多位销售人员要么对新国标不知情,要么混淆质保期与安全使用年限,认为“质保期内可免费修,过保能用则继续用”。
记者后续走访重庆多个家电卖场发现,多数品牌均未在机身或显眼位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不过,在沙坪坝某家电卖场热水器销售区,一款储水式电热水器机身铭牌上清晰标注“报废年限8年”,但未按新国标要求补充超期使用风险提示。销售人员表示,涉水电产品安全要求高,厂商会标注使用年限,其他家电鲜有此类标注。
走访过程中,记者还随机询问了10位正在选购家电的消费者,其中8位不知晓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及新国标实施消息,选购时重点关注价格、品牌和能效;仅2位听说过超期使用风险,但不了解具体年限标准。市民张先生说,家中旧空调已用近15年,因未损坏未更换,若商品明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将作为换新重要参考。
对此,重庆市家用电器服务企业联合会秘书长胡杨继分析,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标准从1月1日开始实施,仅十余天,部分品牌库存产品、在售样机尚未完成标注更新,需过渡期;二是渠道端宣传不足,卖场销售人员对新国标要求不了解,无法准确传达信息;三是部分中小企业生产调整需要时间,从产品设计、标签制作到批量粘贴流程周期较长。
胡杨继认为,按新国标要求,生产者是标注责任主体,需在产品本体或使用说明中清晰标注。消费者选购时可主动询问安全使用年限、查看说明书;家中有超期家电的需加强安全检查,若出现异常声响、焦糊味、漏电感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新国标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并非强制报废年限。”胡杨继说,安全使用年限是家电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建议使用时间,超期家电并非完全不能使用,但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下降风险会显著增加,需更频繁检查保养,“尤其是热水器、燃气灶等涉水电气家电,超期使用安全隐患更大,建议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