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唐琴)12月25日,“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新武,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中国证监会债券司副司长黄建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陈之为,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姚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金融专项政策文件。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国际地缘政治经济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彰显了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决心,对于打造顺畅联通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新格局意义重大,将为推动包括重庆在内的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意见》对全局、对重庆意义重大
西部陆海新通道向南连通广西北部湾和印度洋海路,向西连通古丝绸之路中亚诸国直达欧洲,是“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陆磊指出,从全局来看,《意见》的出台主要有三个方面积极影响:
一是增强金融服务陆海新通道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意见》聚焦通道基建、物流、产业、商贸等关键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适配性金融产品,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
二是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服务通道经贸发展。《意见》通过优化跨境结算便利体系,支持境内金融机构与东南亚、中亚、港澳地区深化代理清算、跨境融资合作,提升中西部金融制度型开放水平。
三是建立跨域金融协作机制支持通道融合发展。《意见》注重打破地域壁垒,通过探索沿线省区市金融机构授信一体化,突出加强省区市内金融与实体联动、省际间金融体系跨域联动、通道沿线与东盟国家等其他国家间金融跨境合作。
从重庆来看,“《意见》聚焦金融服务大通道、大物流、大产业、大市场,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的作用。”陈新武表示。
一是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意见》提出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将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融通体系。比如将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高效聚合国际国内、国有民营等多方资本,破解基础设施建设及跨区域产业发展筹资的难题。
二是为提升物流效率开展金融创新。《意见》着力推动“金融+物流”深度融合,聚焦通道物流跨境结算和融资服务两个重点,深化专属金融产品创新,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结算慢”等痛点。比如,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既能实现“一次委托、一次保险、一单到底”,又能减少陆海联运分段运输的责任纠纷。
三是为产业集群发展优化金融服务。《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沿线地区发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数字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通道经济向“物流+经贸+产业”转型发展。比如,基于通道产业园创新综合授信服务体系,整合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结算、供应链金融等多元服务,为产业园及入园企业提供系统化、定制化、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解决方案。
四是为商贸发展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当前,通道沿线各物流节点集聚了大量中小微商贸企业,《意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将极大提升这些企业融资的时效性和便利度。
《意见》提出六大任务、呈现四个亮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王信介绍。
一是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包括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资源的统筹支持,加强金融境内外联动,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和组织等。
二是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保障通道基础设施资金供给,深化金融产品创新,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提升商贸领域金融服务普惠性。
三是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优化资金结算便利体系,围绕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深化一揽子金融外汇改革。
四是支持建设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从跨境结算融资、数智赋能、跨域协同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
五是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探索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化数字金融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六是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构建与通道发展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规范金融秩序。
王信指出,《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亮点:
一是注重区域协同发展。《意见》既关注沿线地区在融资支持、跨境结算、数智化赋能等方面的共性需求,又支持不同省区市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金融服务。例如,强化重庆作为通道运营组织中心的地位和功能,深化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合作等。
二是强化制度型开放创新。《意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制度性改革创新,为通道企业“走出去”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结算和投融资服务。例如,支持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帮助跨国企业更高效地调配和管理境内外资金,降低财务运营成本。
三是强化数智化赋能。《意见》提出整合通道沿线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推动数据要素价值转化为金融服务效能。例如,支持建设专项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与沿线省区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平台等对接,探索解决通道跨境跨省“系统壁垒”和“数据孤岛”问题。
四是加强开放性引领。《意见》把握数字金融、绿色金融等国际合作的新趋势,创新带动中西部地区金融高水平开放。例如,支持通道沿线省区市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跨境支付使用央行数字货币。
系列重磅措施即将落地
随着《意见》的出台,一系列金融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措施即将落地。
陈之为表示,国家外汇局将为通道经贸发展营造“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政策环境:
在跨境贸易结算方面,着力构建“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服务环境,鼓励通道沿线企业加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在跨境投融资方面,促进跨境资本高效流动,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
在强化数智赋能方面,将继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在通道沿线地区的共建共用,一是持续丰富完善全国性场景,拓展信用数据源、提升操作便利性;二是支持沿线省区市创新开发更多地方特色场景,精准、定向服务区域经贸发展;三是推动“13+2”省区市现有成熟场景在沿线其他地区复制和共用。
陆磊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和省区市,探索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分工协作、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
一是指导沿线省区市人民银行分行加强政策、信息、数据共享,研究形成全域统一的通道金融规则标准,推动跨省区市货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整合。
二是强化金融与各行业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加强金融与产业、外贸商贸等实体领域的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发布通道重大项目库、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名录库、通道相关企业清单等“两库一清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融资贴息、风险分担等形式,支持通道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融资和金融创新。
三是加强通道金融服务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金融服务通道动态监测报告的报送和评估机制,以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加快支持通道建设。
陈新武表示,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重庆将从四个方面抓好《意见》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融资结算、数智赋能、跨域协同等重点领域,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推动在渝金融机构建立工作专班,用好“13+2”省区市人民银行联动服务机制,让政策红利最大程度惠及各类企业。
二是突出合作共享,加快建设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制定了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计划明年年初正式运行。
三是聚焦服务重点,比如在融资方面,统筹用好贷、债、股、基等渠道和资源,构建覆盖通道重点领域、全链条的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重庆将建设重庆市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围绕渝车出海、跨境电商、大宗商品等实际需求,加快建设“管用、好用、爱用”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
(相关报道见2版)